為做好新時代民族工作,扎實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4月26日,南寧交投集團黨委下屬置業公司黨支部(以下簡稱“置業公司黨支部”)聯合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黨支部(以下簡稱“大成律所黨支部”)深入賓陽縣甘棠鎮那河村開展“民族政策法規宣傳暨送法下鄉”活動。
宣講會上,置業公司黨支部書記潘冬梅向村民介紹了此次活動的目的和活動事項,大成律所黨支部副書記李祖科從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含義、作用、發展方針、實施范圍和民族區域自治機關的職權范圍、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享有的基本權利等七個方面向村民詳細的介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讓村民對民族法律法規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同時,律師針對現場群眾提出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耐心詳細的解答。
通過開展此次活動,有效的提高了那河村村民的民族團結意識和法治意識,為進一步維護社會穩定,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營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圍。那河村村民表示,通過此次普法活動讓大家對我國的民族法律法規有了更深的了解,希望這種送法下鄉的活動能夠定期舉辦。
在宣講活動結束后,置業公司黨支部黨員到望步自然村黨支部活動中心建設現場進行調研。